关于申请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浏览次数:1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已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4年度)》(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系统开放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应特别注意,面上资助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2024年起,“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数量由 3 项调整为5项

(二)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 境) 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予同意申请。但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 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向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出具证明后,可以申请。

(三)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为: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四)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提交申请。

二、工作时间安排 

批次

申报开始

个人申报截止

学校审核截止

第75批面上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7日

第17批特别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12日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4月1日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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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批面上资助

8月1日

8月31日

9月6日

三、注意事项

(一)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应将申请提交工作站,不通过流动站申请。

(二)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站专著的,申请材料按指南要求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各流动站应高度重视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摸底并逐个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正式填报前,博士后应将基金申请书提交合作导师审阅,并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流动站应敦促合作导师认真审阅基金申报书,帮助博士后提高填报材料质量。

(四)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博士后工作期一般为2年,如获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延期,学校予以第三年资助。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pdf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