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人〔2011〕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
对
三、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问题
对于学科调整后,原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调整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站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2,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件3,人事处网页下载)。
请拟申报学科所依托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
(三)省公务员局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印制表格,于2012年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 申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