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九批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浏览次数:2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3号)精神,为做好第九批我校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

请拟申报学科所依托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14310日前,将《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605),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rscbgb@fjnu.edu.cn

(二)省公务员局专家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印制表格,于201231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5份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rscbgb@fjnu.edu.cn

(三)各申报单位于2014319--2014年3月26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特别说明:

(一)由于今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材料需要通过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上申报,所以时间安排比较紧,请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申报材料的上会评审。

附表: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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