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7浏览次数:201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69号)和《关于申报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资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助到国(境)外访问研究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进入我校博士后站点从事研究,并在站6个月以上的博士后人员。

二、访问研究形式期限

访问研究形式包括项目(课题)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等形式,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博士后人员在一个在站周期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三、资助金额

合作研究和短期学术交流,到国外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资助人民币10000元,1个月以上~2个月的资助20000元,2个月以上的资助30000元;到台港澳地区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资助8000元,1个月以上~2个月的资助15000元,2个月以上的资助2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到国外的资助10000元;到台港澳地区的资助5000元。

四、申报程序

博士后人员填写《福建省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资助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附件2下载),经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学院)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和有关附件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等,会议邀请函可在后期补交),于2011129日前报送至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01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6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bgb@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有关要求详见《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69号)。

 

附件1《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69号).doc

附件2:《福建省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资助审核(备案)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