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8浏览次数:88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和《关于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
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第五批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1.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24110日登录中博士后网(),进入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模板(以下简称《申报表》),网下准备申报材料。

241123日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3425前申报人员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交至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rsc_bgb @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4.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rsc_bgb @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22867362 

联系人:危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