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1155

师大人〔20191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人社部函〔201939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我校现有生物学、物理学、网络空间安全3个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符合申报范围。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42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11),电子版发至rscbgb@fjnu.edu.cn,进行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并于2019425-20195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科所在学院,应充分重视博士后设站对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申报。

(二)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

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按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级的需加以注明。

(四)请申请设站单位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申请设站单位上会评审。

联系人:王书勤,电话:0591-22867362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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