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21〕28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及导师信息填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
为扩大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规模,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发展,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修订)》(闽师人〔2015〕9号)精神,经研究,拟在我校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导师条件
1.我校已设立流动站及其相关的具有博士授予权学科的在岗博士生导师,一般应有省部级以上在研课题。
2.合作导师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与流动站所在学科一致或相关。
3.招收博士后时距退休年限应不少于两年。
不完全具备上述3项条件,但业绩特别突出且为流动站站点建设急需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站点可推荐申报,学校研究确定。
(二)遴选程序
1.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格可上学校博士后网下载),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2.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以下材料,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bgb@fjnu.edu.cn)。
(1)《申请表》一式2份;
(2)《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一式2份;
(3)《到龄或调离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汇总表》一式2份。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4.各站点要认真梳理站点博士后合作导师人员情况,并督促博士后合作导师履行职责,如已到龄或调离请及时报备。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11室
联系人:王书勤 联系电话:22867362
附件:1.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3.福建师范大学到龄或调离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