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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年,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不超过6年)。若有项目和课题研究的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同意,校博管办批准,可适当延长。具体出站流程

1、校博管办在每位博士后出站1个月向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本人发出办理出站手续预警;博士后本人根据进站前签订协议的完成任务,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书》。

2、拟出站博士后及其合作导师做好博士后出站准备工作,安排出站答辩(要求延期出站的博士后必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校博管办审批)。

3、拟出站博士后提前1个月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写出站申请,并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并于出站当月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及相关的科研业绩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项目审批书等)。曾获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还需提交《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未提交总结报告将无法提交出站审批)。

4、流动站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5-7位,其中外校专家不少于2位,一般应为教授、博导,博士后合作导师不担任专家组组长)对博士后的出站报告会进行评价,并根据双方签订《工作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出站考核的要求对其研究成果、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定,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评议意见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提出评定意见。同时,拟出站博士后到校博管办领取出站单,办理离校手续(请于出站报告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

5、流动站所在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具体联系人向校博管办递交拟出站博士后的出站材料(具体见:博士后出站材料一览表(2020).doc

6、校博管办审核博士后出站的书面材料和网上申请,并将相关出站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审批。同时,校博管办组织专家对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后”的条件,并对被评为“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后”者予以奖励。

7、省人社厅审批同意后,博士后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打印博士后证书校博管办将出站博士后的有关材料和个人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的)寄往博士后出站的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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