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与台湾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合作,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培养,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试行)》的通知.doc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