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7﹞12号
关于申请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时间
2017年计划开展第61批、第62批面上资助;第10批特别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各批次资助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
1.第61批面上资助:2017年2月27日
2.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2017年3月9日
3.第10批特别资助:2017年3月10日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2017年3月30日
5.第62批面上资助:2017年9月7日
二、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每人8万元,二等每人5万元。2017年全国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对其中一部分非常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经过专家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两轮评议确定资助对象。2017年全国拟资助约83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出版物统一命名为《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2017年度全国拟资助出版专著30部左右,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5万元。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是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旨在吸引、选拔一批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资助对象为有意向进入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2017年全国拟资助5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不限制申报人数。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在项目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申请人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及部门择优推荐。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
3.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4.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5.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入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4周岁。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当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不可重复获得。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专著、《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申请书2份,身份证明材料2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份。
具体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2.专家推荐意见表须由2位专家填写。其中1位须为博士导师,另1位为拟进站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材料的提交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2.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由申请人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专家推荐意见表”(含原件)上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
4.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经提交到设站单位(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申请人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二)特别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交设站单位。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3.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经提交到设站单位(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申请人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
2.将专著、《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3.委托专业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
4.将《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光盘和查重报告于投稿截止日期前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将《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发送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的基金资助大厅,注册后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将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书、专家推荐意见、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交拟进站单位。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第61批面上资助的人员可以同时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第10批)。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三)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专家通讯评议采取网上匿名评审方式,申请人不得在申请材料中有意泄露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设站单位等,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申请,逾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
(五)请各博士后流动站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汇总材料,在截止时间将申报材料上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栋,联系电话:22867362。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各流动站汇总并以“XX流动站基金申报”命名后发送至邮箱:rscbgb@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